李先生有一个北京的车牌号指标,几年前借给朋友王某使用,现李先生想要要回该车牌但是王某不同意,李先生可以诉讼要求返还吗?
如果车牌号码指标是李先生的所有物,他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返还所有物之诉,但是本案的难点在于,车牌号码指标并非对其可以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因此法院很有可能不受理这样的诉请。那么,车辆号牌是否具有价值,属于财产还是权益?为什么车牌不是财产,不是法律上规定的物呢?
由于北京市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当前北京市的机动车牌照炙手可热,市场上也存在所谓的号牌租赁等有价使用情况,法院公开拍卖带京牌车辆的成交价更是远远超出车辆自身价值,因此似乎北京车辆牌照具有一定价值。
但是,《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常分配,住所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也就是说,车辆所有人通过行政许可享有对牌照的使用权,取得途经是通过摇号方式,而非金钱支付方式,只要符合摇号申请条件的人,都可以申请北京的机动车牌照,不需要支付价款,因此车辆号牌不具有金钱价值。因此北京牌照不属于当事人的财产,而是当事人的其他权益。
车牌不被认为是法律上的财产,那么李先生如何可以要回自己的车牌呢?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返还挂有其车牌的车辆,然后折价返还该裸车的价值给王某。如此一来,李先生就可以取回本属于自己的车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