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网站成立以来,许多咨询者与我们取得了联系,并就遗产继承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本栏目汇编了近期的一些典型问题以及我们的解答,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问题一:赠与与继承有什么区别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行为,继承是指继承人把被继承人的财产承接下来的一种行为,继承由享有继承权的各个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或者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赠与和继承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遗赠和遗嘱继承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
遗赠是赠与的一种形式,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共同点在于需要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二者的区别在于,遗嘱继承中,遗产的接收人是与被继承人有一定血缘关系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而在遗赠中,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另外,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但在遗赠中,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不明确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遗赠。
问题二:没有遗嘱怎么继承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遗赠抚养协议,则履行协议内容,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例外情况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予以照顾。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问题三:遗嘱什么时候继承
遗嘱继承是继承的其中一种。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或户籍登记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这里所说的死亡,除了自然死亡外,还包括宣告死亡。如果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 2.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但是经有关机关证明该人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两年时间的限制。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遗嘱因欠缺某些要件而无效,则发生法定继承。
问题四:提起遗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好管辖法院后,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四部分:原被告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当事人写好起诉状之后,需要携带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到法院立案,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户口簿、遗嘱等,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然后携带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到法院进行立案登记。
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耐心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即可。
问题五:遗嘱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首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需是精神健全的成年人,能清楚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第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四,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形式。采取的形式不同,要求也不同,比如公证遗嘱需要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需要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签字并注明年月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紧急情况消失后,如果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