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践中,以口头形式立遗嘱的人不少,但因此而发生的纠纷也不少。主要是围绕口头遗嘱效力而产生的纠纷。那么,口头遗嘱怎么才能生效?
我国遗嘱形式中有一项是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口头的形式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作出安排。
一、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