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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庭前调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哪些?

来源:北京盈科婚姻继承团队 作者:怀向阳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9-01-24 浏览人数:

  摘要:在法律中,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那么,法院离婚调解书能当离婚证吗?由于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夫妻拿到离婚调解书后不需要领取离婚证。

  在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准许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是不用去领取离婚证的;与此类似,由于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夫妻拿到离婚调解书后不需要领取离婚证,也就是说,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

  一、庭前调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国法律对婚姻的解除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件,从而为离婚案件的庭前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由此可见,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是法律程序要求。

  夫妻离异已经不单单是男女双方的事,他必然关系到双方的家庭、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在离婚诉讼中,虽然法院在解除婚姻的同时,对孩子的抚养进行了判定,但由于双方矛盾深,有的在庭审中互相指责,有的在判决后互相刁难,有的长期躲避执行并拒付抚养费,有的则设置障碍阻止对方探视子女,更有甚者在子女教育中丑化对方形象,破坏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直接影响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庭前调解具有以下优点:一是不经过开庭程序,可以减少庭审中的矛盾与对抗,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二是容易调解和好,由于庭前调解不拘形式,可以法官调解,可以邀请亲朋劝解,可以背靠背找矛盾,也可面对面做工作,容易取得彼此谅解,使得双方和好。三是协议便于履行,由于调解是出于自愿,双方对结果也认同,使得协议不仅当即或如期履行,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