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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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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被塑封,还能进行司法鉴定吗?

来源:北京盈科婚姻继承团队 作者:怀向阳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9-01-14 浏览人数:

  摘要:在我国法律中,如果诉讼当事人对于某些证据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可以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为真实有效的。那么,具体到在遗产纠纷中遗嘱被塑封,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吗?

  一、遗嘱被塑封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吗

  遗嘱被塑封,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

  诉讼当事人对遗嘱的笔迹、印章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

  遗嘱属于文书,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二、申请司法鉴定有哪些要求

  对案件中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提出申请是司法鉴定的第一道程序。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司法鉴定提请实行与举证责任相一致原则,凡是有举证责任的诉讼当事人和侦查机关均有司法鉴定提请权。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

  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