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亲人去世之后,作为房屋的遗产继承人,通常享有这个房屋的居住权。但是,如果是继子女呢?重组家庭比起原生家庭来说,容易出现更多矛盾。特别是在财产问题上,原生家庭再怎么样还有血缘关系作为纽带,但是再生家庭就容易滋生事端。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遗产也划分了相应的顺序,第一顺序就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当事人是死者,法律意义上当事人的子女那就有权第一顺序继承遗产。然后第二顺序就是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还有外祖父母。但是法定继承关系中的子女和父母又不是简单的亲生的、有血缘关系就行。还是要看是否有抚养关系,那是否有抚养关系就变成了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的关键要素。那如何才算是抚养关系呢?从法律层面来看,继子女和继父母的抚养关系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
一是继父母对还没有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如何确定是否履行了抚养义务呢?这又从三个方面来说。比如,继父母有没有承担部分甚至全部承担了继子女的抚养费用和相关的教育费用,就是继父母以前曾供继子女上学或者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之类。还有继父母是否对没有成年或者现在还没有进行独立生活的继子女进行生活上的照顾,并且关心他们。最后一个考察方面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一定期限的抚养教育义务。比如继子女初中就放弃了学业,这是没有达到一定期限的。
二就是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一定的赡养义务。那什么算是赡养呢?这就主要体现在继子女有没有在经纪上支持继父母,当他们下岗或者退休在家的时候有没有给予他们一定的生活费用。还有在生活中要照顾、扶助继父母,他们腿脚不灵便的时候,要多帮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这就算尽到了对他们的赡养义务。
当然上面针对的大部分是继子女还没有成年的情况,那如果重组家庭的时候继子女已经成年了,那他们还能继承遗产吗?因为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这种体贴、关心孩子情绪的父母,他们害怕孩子未成年的时候重组家庭会伤害到他们幼小的心灵,所以大部分选择在孩子成年之后或者出去独立生活了再进行重组家庭。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就没有对继子女进行过抚养义务,而且继子女也没有赡养继父母。那这种情况就无法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当然继子女就没有权利享有继父母的遗产继承权。
其实总的来看,有没有继承权主要看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尽了相应的赡养义务,只有在生活中赡养扶持继父母,才能享有他们的遗产。相反,如果孩子不孝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论是亲生的还是继子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可以少分遗产或者不分。所以一定要好好照顾父母。